這棟位於美國威斯康辛州Wyoming Valley,一共有十四個房間,名符其實,就是一棟不折不扣、蓋在一塊60呎高的巨石上的大房子。
1940年代,美國一位名為Alex Jordan的傢伙為自己蓋了這棟渡假別墅。從來沒有想過要把它變成一個觀光聖地,但來自各地的人潮不斷擁入,只為了看一眼這棟蓋在大石頭上的神奇建築。
Alex於是開始向人們收取美金50分的參觀費用,在人門口耳相傳下,參觀人數與日俱增。本來就喜歡逛博物館和蒐集東西的他,用門票的收入,不斷擴充包括:娃娃屋、巨形音樂機、水晶玻璃、玩偶和旋轉木馬在內等各式私人蒐藏。然後巨量的蒐藏帶來更多的參觀人潮,一個良性循環於焉產生。到現在,The House on the Rock的蒐藏數量已遠遠超過許多博物館。
其中包括一個35呎高、80呎寬,有兩萬個燈泡和269個手工製“木馬”、全世界最大的旋轉木馬。這個旋轉木馬可不只是個普普通通的旋轉木馬,每個木馬都有著神話裡、傳說中的半人半獸的獨特造型。
各國的、各種尺寸的玩偶蒐藏更是教人嘆為觀止。其中最教我驚嘆的、怎麼都想不到會看到的,是一個巨形的、黃俊雄布袋戲裡的哈ㄇㄟˇ二齒!
娃娃屋(Doll House)本來就是我非常喜歡的一種藝術作品。每到一個城市,都會打聽看看當地有沒有展示娃娃屋的博物館。在The House on the Rock裡,堆得到處都是、密密麻麻、看得我眼花瞭亂的蒐藏量,據聞只是全部蒐藏的十分之一而已。
神奇的是,擁有來自全世界的蒐藏品的Alex,終其一生從未踏出過美國一步。他的蒐藏,完全來自掮客的兜售。在花了一整天參觀下來-不誇張,我幾乎走了近八個小時,才走馬看花看完整個展示館,中間還刻意跳掉一些沒看。對於他的蒐藏,嗯,只能用“很特別”三個字來形容。因為除了驚人的蒐藏量之外,幾乎可以用 “雜亂”兩個字來形容他的蒐藏品味和陳列方式。甚至於這樣的蒐藏,究竟有沒有藝術價值,都很耐人尋味。
The House on the Rock……就像許許多多的美國傳奇一樣,只能由個人自己去體會。
SunnyPie
2003-01-22 21:10:24
本文原發表於PChome 個人新聞台陽光派報
圖片說明:這是這棟奇怪建築的一部份,一間四面由3264片玻璃所打造出來、高高聳立在Wyoming Valley的玻璃屋。想像一下:當你走到玻璃屋向外延伸出去的最遠端時,你可是站在高達156呎深不可測的森林的上方……
圖片來源:The House on the Rock官方網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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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苦小茶的介紹,我在年前把近來極受囑目的暢銷小說American Gods(台灣譯成:美國眾神)買了回來...接下來就是一路沈迷得不可自拔。
第一個沈迷的是作者說故事的本領,套句苦小茶的話,這根本是一部武俠小說,而且是古龍的武俠小說!
古龍小說最常出現的一種喬段就是A在甲地遇到了B,為了不想再看到B,就頭也不回的掉頭就走。繞了路,換了走法,千辛萬苦的到了根本不在計畫裡的乙地後,赫然發現B就在乙地等他 XD
才看了一小部份,就覺得有意思極了。
最妙的是當 House on the Rock這景點出現在眼前時...哇哈哈哈~~~妙啊。因為我去過!而且五年前就寫過了。
於是本人開始幻想:當這書被改編成賣座電影時,人們去古狗就會發現阿餅在2003年寫過House on the Rock XD
這種樂趣在於作者花了不小的篇幅來描繪這個景點,自然是覺得這地方有意思(當然,雖然書還沒看完,我知這地點和這書要表達的主旨有很大的關聯)。而我在想,這個奇妙的地方對沒去過的人應該很難想像吧,而我卻完全能體會(廢話,因為我去過啊)。
現在回頭看,也覺得自己當初並沒有寫出這個地方的fu...哎有,就是Neil Gaiman比我厲害多了。再度廢話!不然人家怎麼會變成New York Times bestselling author?! 但看著書裡的敍述,不只是完全可以體會那個地方的樣子,是...
所有的回憶在瞬間都回來了。
有些地方,有些事,有些人,你以為你去了,你記得,你忘了,卻在某一天,某個情境下,回憶如潮水般全湧了進來。
SunnyPie
2.14.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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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到小說這一段時 有些半信半疑
懷疑會不會是尼爾蓋曼掰的
當然不是
只是這個地方太詭異了.......
House on the rock 應該不像是台灣遊客懂得去的景點吧??
羨慕阿餅^^
由 coolchet 發表於 February 14, 2008 11:04 PM>>A在甲地遇到了B,為了不想再看到B,就頭也不回的掉頭就走。繞了路,換了走法,千辛萬苦的到了根本不在計畫裡的乙地後,赫然發現B就在乙地等他 XD
這不是古龍, 這是卡夫卡吧! ^^
由 686 發表於 February 15, 2008 2:05 AMcoolchet
我看的時候也在想一定有人會以為他在杜撰...這是因為Gaiman描述House on the rock的筆法非常生動,完全把那房子的神奇與味道寫了出來。
我算幸運吧。說來還是這地方神奇。並不是像狄斯耐樂園那樣人人皆知,多的是美國人沒去過(這也是我佩服作者的地方,他是英國人吧)... 話說回來,那嚇人的,每年參觀人數的龐大數字又都從哪來呢?
我在想,那是因為世界很大,人們有太多地方可以去;但這世界人又很多,一小部份人來就構成那個數字了...
不過待這書大紅特紅,紅遍全世界,如果真又改編成暢銷電影...可以想像這地方要紅翻了。
686
這是在說你是看卡夫卡長大的,我看古龍 : )
由 阿餅 發表於 February 15, 2008 2:09 AM有些人,有些事,有些地方,你以為你去了,你記得,你忘了,卻在某一天,某個情境下,所有的回憶如潮水般,湧了進來。
這,是我最近常有的感觸,被你一語道破。
最近在看「午夜快車」,勾起許多旅行途中的點點滴滴,一些以為你已經忘記,但是忽然就跳出來的記憶,那麼鮮明,許多細節竟然都栩栩如生,甚至十幾年前的是,連翻找照片或手記都不需要就可以寫出一篇東西來的,對於我,這常常是旅行的魅力之所在吧。
p.s.不過這本書我實在沒想看,雖然經過你跟苦茶兄的加持,怎麼看都不像是我的菜啊...
dear 阿餅:
喜歡你這裡的溫暖和有精彩的小說介紹分享
另有個小問題想問
因找不到留言板
一起po在此
ficker 好像改板了
不知你如何分類呢
to mathue:
這本書倒沒有偉大到非讀不可
不過我覺得若錯過,會蠻可惜的
您可以試著在書店先讀它20頁試看看
我想應該一讀就會停不下來喔.......
由 coolchet 發表於 February 16, 2008 12:05 AM更奇的是向外延伸的那個長型玻璃屋下面沒有支柱,就像照片那樣.雖然知道很穩,但是走在上面的時候,還是會心理作用,感到隨時會掉下去.阿餅去的時候有沒有這種感覺啊
由 dannyboy 發表於 February 17, 2008 1:52 PM我也正在看這本小說哩!
所以一看到新文標題就立刻點進來了
這本書原來在我的枕頭邊躺了一個禮拜沒被翻過
可是開始看了之後真的停不下來呢!
好久沒跟Sunny Pie見面
跟你拜個晚年囉!
謝謝苦小茶來勸說 : )
今年的國際書展您可是滿載而歸吧(我都看到了,向非宅男的您致上最高敬意^^)
dannyboyhttp://blog.bloggerism.net/cgi-bin/mt.cgi?__mode=list_comments&blog_id=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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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不相瞞,本人的腿有抖到
跟好久不見的Vera揮揮手,有空出來聊這本書吧 : )
小竹子
我看不懂妳的問題 XD
(最新的在最下面,頭香在最上面。想說點什麼嗎?請往下移。)